Beijing 2008 Olympic Games 北京2008年奥运会击剑项目参赛资格体系
| 最后更新:2007-11-18 9:12:06 | ||||||||||||||||||||||||||
运动员和国家数额 运动员定额: 102名男子运动员 102名女子运动员 8名主办国运动员(性别不限) 共212名运动员 每个国家最多数额: 对于有团体赛的剑种,每个剑种3名 对于只有个人赛的剑种,每个剑种2名 (即每个国家最多有 : 4X3+2X2=16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 资格体系 基本准则 个人赛 个人赛的运动员的组成为 : 含有团体的剑种约有39名运动员,不含团体的剑种约有24名运动员。每个剑种个人赛运动员的数量会根据主办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的名额分配而有变化。 团体赛 参加每个剑种的团体队数为8到9个,也就是根据团体积分的选拔方式,选出8个团体,加上可能出现的主办国的团队。 10个比赛项目 212个运动员: 根据下面提到的第一组方式:4 x 39 = 156 根据下面提到的第二组方式:2 x 24 = 48 主办国:8 = 8 总计 = 212 资格体系细则 1). 有团体及个人的剑种选拔方法 a). 团体赛的选拔 每个团体由3名运动员组成,即每个剑种8个队共24人,再加上主办国代表队(如有)。选拔办法如下: 国际剑联团体正式排名表前四名(不考虑所在洲)。如果排名前四的其中一个国家奥委会弃权,则由排名第五的队替代,接着是排名第六的队,以此类推。 国际剑联调整后的团体正式排名表中每个洲排名最高的队。如果一个国家奥委会弃权,则由国际剑联调整后的团体正式排名中该洲排名第二的国家取代。如果一个洲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参赛,或者仅有一个国家参赛,而参赛队又不被其本国奥委会许可其参赛,则所有大洲中积分排名最高的队获得资格参赛。 b). 个人赛选拔 每个剑种,获得团体赛参加资格的24名运动员自动获得资格。 国际剑联调整后个人正式排名中前3名运动员,每个国家只能有一名。 根据国际剑联调整后的个人正式排名,选出7名各大洲排名最靠前的运动员(欧洲2名,亚大地区2名,美洲2名,非洲1名),每个国家只能有一名。 选出5名洲际资格赛中排名靠前的运动员(欧洲2个,亚大1个,美洲1个,非洲1个),每个国家只能有一名。 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国家每个剑种的获选队员不能超过3人,通过国际剑联调整后的个人正式排名和各大洲个人正式排名而选拔的队员只限于那些不能参加团体赛的国家。 洲际选拔赛只向那些即未获得团体资格也未通过国际剑联个人赛调整后的正式排名获得资格的国家开放(每国1人)。 调整后国际剑联正式排名是国际剑联按照以下方法修改后的排名: 对于有团体项目的剑种,被选拔出来的相关剑种的队伍的运动员的名字将被删除,对于其他国家,我们只保留每个国家每个剑种排名最好的运动员。 有团体项目的剑种个人赛总人数为:24+15=39 2). 没有团体赛项目的剑种个人赛选拔办法 每个剑种有24名参赛人员,分配方法如下: · 国际剑联正式排名表前8名,每个国家最多两名; · 根据国际剑联调整后的个人正式排名,选出8名各大洲排名最靠前的运动员,每个国家1名(欧洲3名、亚大2名、美洲2名、非洲1名); · 选出8名洲际资格赛中排名靠前的运动员,每个国家每个剑种1名选手,只限于在相关剑种上未通过前2项选拔的国家参加。(欧洲3名、亚大2名、美洲 2名、非洲名)。 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国家每个剑种的选手不能超过两名。 调整后国际剑联正式排名是国际剑联按照以下方法修改后的排名: 对于没有团体项目的剑种,我们只保留每个国家各个剑种排名最好的两名运动员,其他运动员的名字将被全部删除。 主办国运动员的资格 主办国有权派8个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可以分配到他们认为合适的团体和个人项目中:可以参加团体比赛或不参加团体比赛而只将名额分配给个人项目。 三方委员会的邀请名额 各国家奥委会提交申请邀请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5日。邀请名额的分配将由书面的方式在2008年4月到7月期间通知各国家奥委会。但,然而,整体击剑项目的运动员配额里并没有预留给三方委员会邀请的名额。只是在留给北京2008年奥运会主办国的名额未使用,才将由三方委员会来分配(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国际剑联)。经国际剑联和国际奥委会同意,将会把主办国未使用的名额分配给申请国奥委会,日期待定。 选拔时间
名额确认的日期/过程 2008年5月12日国际剑联将调整后正式排名及洲际资格赛后获得资格的运动员的名字通知各协会。各相关国家协会应在2008年5月31日午夜前向国际剑联确认获资格参赛的运动员已获其相应国家奥委会的参赛批准。从6月2日开始,国际剑联将重新分配那些未被各国家奥委会确认的名额。 配额中未被使用的名额的分配 如果各国家奥委会未在2008年5月31日截止日期前确认已获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的参赛,国际剑联按照以下方式重新分配未被使用的名额: 如果其所在洲在此剑种国际剑联正式排名中没有排名最高运动员,则不考虑大洲,这个剑种里排名最高的选手将获得资格,而且此运动员所在国家奥委会必须不满足以下条件: - 已有3名运动员参赛(有团体比赛的剑种)或 - 已有2名运动员参赛(没有团体比赛的剑种) 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参赛资格的国家奥委会放弃此项目参赛后的分配方法: · 如果是从国际剑联调整后的正式排名获得资格的,则将名额分配给此排名中的下一名运动员。 · 如果是从国际剑联调整后各大洲的正式排名获得资格的,则将名额分配给该大洲此排名的下一名运动员。 · 如果是通过洲际资格赛获得资格的,则将名额分配给此资格赛中下一名次的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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